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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报道 2019司南杯大帆船赛航行细则

来自: 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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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有[DP]的细则,表示仲裁委员会可以对违反该规则的船队处以低于 DSQ 的处罚。标有[NP]的细则,表示

船只不能以违反该细则为由抗议他船。

1.规则

1.1 国际帆船竞赛规则(RRS)中所定义的规则,并包括:

1.2 世界帆联 (WS)离岸赛条例(OSR);

1.3 自日落至日出时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定(IRPCAS),并替代 RRS 第二章;

1.4 IRC 规则第 1,2 及 3 部(IRC-C)让分系数;

1.5 如本航行细则与竞赛通知对同一事项有差异,以本航行细则及其补充修改为准,此处更改 RRS63.7;

1.6 如果规则文字有歧义时以英文优先。

2.参赛者通知

2.1 参赛者通知将张贴在竞赛委员会设立的官方公告栏上。官方公告栏位于赛事办公室旁。

2.2 竞赛委员会关于比赛的所有官方文字信息以官方公告栏上公布为准,其它辅助发布途径的信息仅作参考。

3.航行细则的更改

3.1 航行细则的更改将于生效的当天起航预告信号之前 60 分钟公告。如有必要在水上对航行细则进行口头变更 ,则:场地

赛中,在起航预告信号前 10 分钟在竞赛委员会信号船上升起国际代码"L"旗并伴随一声音响,同时通过 VHF 对讲机向参赛

帆船通告航行细则的更改内容;离岸赛中,在变更生效前 30 分钟由竞委会通过 VHF 发布。

3.2 竞赛日程的变化,将在其生效的前一天 20:00 之前公告。

4.岸上信号

4.1 下水码头附近的旗杆上展示岸上信号, 离岸赛外海岸上信号位于锚地中竞委会信号船上。

4.2 岸上展示"AP"旗时 ,RRS"竞赛信号 AP"中的"1 分钟"改为 不少于 “ 60 分钟"。

5.竞赛日程

5.1 竞赛日程

4 月 16日 0900-1600 报到

4 月17日-4月 18 日 0900-1800 报到\船只检查\丈量

1300-1500 练习赛

1600-1730 船长会和安全讲座

1900-2100 开幕式

4 月 19 日 1000 场地赛当日首轮预告信号

1700 不再发出预告信号

4 月 20 日 1000 场地赛当日首轮预告信号

1700 不再发出预告信号

4 月 21 日 1000 场地赛当日首轮预告信号

1300 不再发出预告信号

1500-1800 离岸赛安全检查

1700-1800 离岸赛船长会

1900-2100 场地赛颁奖晚会

4 月 22 日 0900 离岸赛离泊和去程航段起航

4 月 23 日 全天 抵达晋卿岛

4 月 24 日 全天 晋卿岛

4 月 25 日 0900 离岸赛回程赛段开始

4 月 26 日 1200-1600 到达三亚

1900-2130 颁奖典礼

5.2 比赛计划:三亚场地赛计划进行 5 轮。

5.3 场地赛每天第一轮的预告信号在 1000 发出。

5.4 为提醒船只竞赛即将开始,将在预告信号前至少 5 分钟展示橙色起航线旗,并伴随一声音响。

5.5 4 月 20-21 日,0830 召开船长会,地点在岸上旗杆处。

6. 级别旗

6.1 场地赛中,所有参赛船按照 IRC 系数分为 4 个组:IRC1 竞赛组,IRC2 竞赛巡航组,IRC3 巡航组,IRC4 休闲巡航组。

此处更改竞赛通知八.1。

IRC 1:粉色底 A 字旗

IRC 2:黄色底 B 字旗

IRC 3:紫色底 C 字旗

IRC 4:绿色底 D 字旗

6.2 场地赛 IRC1-4 每组中,通过技术委员会进行的离岸赛人员核查和船只安全检查的前 3 名船队获得参加离岸赛的资格。

6.3 离岸赛队为一组,级别旗为白底司南杯赛会旗。

7. 竞赛区域

7.1 三亚场地赛中心参考点,参见附件 A。

7.2 离岸赛区域为三亚场地赛中心点附近至三沙晋卿岛附近水域。参见附件 B。

8. 竞赛航线

8.1 场地赛航线见附件 C, 左舷绕标。

8.2 场地赛时竞赛委员会将在预告信号发出之前,在信号船白板上标出迎风标(1 标)的大致罗盘方位,并用 ICF 数字旗提

示将要行驶的航线。

8.3 离岸赛赛船依次通过组委会设立的坐标点与西侧标点的门区(坐标门);

各坐标点及航线示意图见附件 D: 各船通过坐标门后自行记录通过时间,并通过 VHF 船台或卫星电话通报竞委会,并在到

达终点后将文字记录提交竞委会。

8.4 离岸赛各船通过各个坐标门时在应在门两端之间的水域以从上一个坐标门来的方向通过,代表其航迹的一条线在拉紧

后应:三亚-三沙赛段时,左舷通过坐标门的东端,右舷通过同一坐标门的西端;三沙-三亚赛段时,左舷通过坐标门的西

端,右舷通过同一坐标门的东端。

9. 标志

9.1 场地赛航线标志 1,2,3 为:约 1.5 米高的橙色三角形充气浮标。

9.2 细则 12.1 中所提及的新标志为橙红色圆柱浮标。

9.3 场地赛起点标志为位于右舷的竞委会信号船与位于左舷的竞委会裁判艇。终点标志为展示蓝旗的竞委会船只,以及另

一侧水中漂浮的橙红色圆柱浮标。

9.4 发出信号改变下一航段的竞委会船只,如细则 12.2 中所述,是一个标志。

10. 禁止障碍区域 [DP]

10.1 商船航道只能垂直穿越,不得在其中持续航行。

10.2 晋卿岛附近岛屿、潮间带为禁止区,除在竞委会船只引导下,帆船和机动船不得驶入。

10.3 任何时候,包括非比赛的时候,帆船应小心避免与商用船只(包括拖网渔船)作近距离行驶。为此,所有航行中总长

度超过 40 米的商船(对于拖船及拖网渔船,这个长度是从拖船的船头到被拖船的船尾及渔网尾部距离),商船周边设有

“行驶禁区”(详列如下)。此“行驶禁区”列为障碍物。在外海航行时,“行驶禁区”指:

商船的前方 200 米或商船的两倍长度(以较长为准),拖船则为 100 米;

商船的左右方 100 米或商船的两倍宽(以较宽为准);

商船后方 50 米。

11 起航

11.1 场地赛按照 RRS26 起航,预告信号在起航信号前 5 分钟发出。竞赛委员会将通过 VHF 72 向船队通报预告信号发出的

时间和组别。启航信号发出后,竞委会将通过 VHF72 通报抢航的船只船首号。未能及时收到广播不能作为要求补偿依据。

此处更改规则 62。

11.2 场地赛起航线为右侧发出起航信号的竞赛委员会信号船(RC)上的橙色旗旗杆与左侧竞委会裁判艇上橙色旗杆之间的

连线。

11.3 起航顺序以预告信号时展示的级别旗为准,竞委会有可能合并级别起航。未开始起航程序组别的船只应避开起航准备

区。[NP]

11.4 场地赛参赛船只如果在起航信号发出后 4 分钟还未起航,将被记录为“DNS”,无需审理。此处修改了规则 A4。

11.5 被全部召回的级别要轮候至其它各级别完成启航后才会重新开始启航程序。降下代一旗后一分钟发出下一启航级别的

预告信号。被全体召回的级别,其预告信号将在最后一个级别的启航信号后发出。此处更改 RRS 29.2。

11.6 离岸赛起航方式为纬度线起航,起航线为位于起航准备区右侧的信号船上橙色旗杆向左侧同纬度 500 米以内。预告信

号于 3 分钟发出,准备信号于起航信号前 2 分钟发出,此处更改规则 26。

12. 改变航线与缩短航程

12.1 场地赛时,为改变下一航段,竞委会将布设一个新的标志(或是移动终点线),并尽早移走原有标志。当在后续改变

航段中,新标志需被替换,将换回原标志。

12.2 改变下一航段时,竞委会裁判船上展示国际代码 C 旗(ICF "C“)并同时展示新的罗经方位,伴以连续的音响,表示下

一标志将被移动到新的大致方位。参赛帆船需从展示本信号的裁判船与标志间通过,左舷通过标志,右舷通过竞委会船只。

此处更改规则 28。

12.3 场地赛时,在竞委会船只上展示的国际代码 S 旗(ICF "S")旗杆与 附近的航线标志之间是缩短航程的终点线,参赛帆

船应从上一个标志驶来的方向通过终点线。

12.4 离岸赛时,竞委会可能在某个坐标门处缩短航程,则该坐标门即为新的终点线。同时如果去程时竞委会通知在缩短去

程航程的同时开始返回航程,则在该门标通过终点的船只绕过门标任一一端,同时开始回程赛段。到达该门标的时间同时

也是回程赛段的起航时间。

13. 终点线

13.1 场地赛终点线为展示蓝旗的竞赛委员会船(RC)上的橙色旗旗杆和另一侧红色浮标航线一侧的连线。

13.2 离岸赛三沙终点线:晋卿岛上观海亭与琛航岛天线塔之间的连线,从上一坐标门方向通过。

离岸赛鸿洲游艇会终点线:东岛与鹿回头岭之间水域,见附录 D。

13.3 各船通过终点线后自行记录通过时间并保留 GPS 航迹以备审核。[DP]

14.惩罚

14.1 更改规则 44.1,两圈惩罚更改为一圈惩罚,包括 1 个迎风换舷和 1 个顺风换舷。

14.2 在场地预赛中,仲裁可以依照如下描述的水上判罚程序:

14.2.1 参赛船抗议和自罚解脱 竞赛时,一条船可以抗议另一条船违反规则第二章,或规则 31。尽管

如此,一条船只有自己参与事件才能抗议另一条船违反规则第二章。为此,她应呼喊“抗议”,同时立即

展示红旗。在另一条船立即自愿或是根据仲裁的决定执行了惩罚之时,她应马上降下红旗。如果没有船

执行惩罚或是仲裁没有给出裁决,她可以按照细则 16.6 提出抗议。

14.2.2 水上判罚程序

14.2.2.1 当仲裁观察到违反竞赛规则第二章和规则 31 的事件时,仲裁将鸣哨并举红旗。

14.2.2.2 当该事件中的一条船立即执行细则 14.1 中描述的一圈惩罚,仲裁将不再处罚。

14.2.2.3 如果没有任何一条船执行自罚或是仲裁根据细则 14.2.2.6 给出的惩罚,仲裁可能会鸣哨,用

红旗指向被判罚的船只,给予规则 44.1 两圈惩罚。

14.2.2.4 被判罚的船应马上避开其她船只,执行惩罚。

14.2.2.5 当有船展示红旗抗议另一条船,而仲裁看到事件并确信没有船犯规时,仲裁将展示绿旗,判

决表明没有惩罚。

14.2.2.6 仲裁可以直接判罚一条船。当该船:

14.2.2.6.1 违反规则 31,不执行自罚;

14.2.2.6.2 违反规则 42,49;

14.2.2.6.3 执行完惩罚后仍然明显获益;

14.2.2.6.4 故意违反规则;

14.2.2.6.5 违反体育精神。

14.2.3 其它惩罚信号

14.2.3.1 如果被仲裁判罚的船没有执行惩罚,仲裁将再次给予细则14.2.2.3 判罚,该船应立即执行两

圈惩罚。

14.2.3.2 如果一条船在第二个信号后没有执行惩罚,她将被判该轮比赛 DSQ,并应立即离开赛场区域。

仲裁将挥舞黑旗并指向该船,来表明这是取消比赛资格的判罚。该船还将面临规则 69(不正当行

为)的审理。

14.2.4 要求补偿 参赛队不能因仲裁在水上给出判决或是没有给出判决要求补偿。

14.3 由竞委会、抗议委员会直接给予的判罚 DPI:

14.3.1 违反 SI 4.3, 由竞委会直接给予该船在该轮比赛完赛时间对每人次违反,加时 10%的惩罚。

14.3.2 违反其它标有[DP]的细则,抗议委员会和竞赛委员会直接对该帆船在该轮离岸赛比赛的完成时

间处以加时 10%的处罚,或其最近的一轮场地比赛处以加一分的处罚,无需审理。

15 时间限制

15.1 场地赛每轮目标时间为 90 分钟。未能达到目标时间不能作为要求补偿的理由。此处更改规则 62.1(a)。

15.2 场地赛各启航组第二条帆船行驶航线并到达终点 20 分钟后未能到达终点的船只, 竞委会可以依据其航行进度直接给予

排名,位于已经到达终点的船队之后。此处更改规则 35,A4 和 A5。

15.3 离岸赛第二条帆船到达终点(或缩短航程的某个坐标门新终点)6 小时后,未到达终点的船只将由竞赛委员会依据其

酌情决断权,根据该船所在方位点,直接给予比赛排名,记为 FPA(给予完赛排名),无需审理。此处更改规则 35,A4 和

A5。

16. 抗议和要求补偿

16.1 抗议时限

16.1.1 场地赛受理抗议时限:由最后一个组别最后一条帆船到达终点 60 分钟内或竞赛委员会展示今天没有竞赛信号时 60

分钟内,以最迟的为限。受理抗议时限将在官方公告栏上公布。

16.1.2 离岸赛受理抗议时限为:抗议方到达终点或靠泊后 60 分钟内,以晚者为限。

16.2 抗议方递交抗议表后 30 分钟内,仲裁将贴出审理公告,按期审理。离岸赛的抗议审理安排将由抗议委员会通知抗议

双方。

16.3 在最后一个场地赛竞赛日重新审理的要求可以在下列时限内递交:

16.3.1 如要求重新审理的一方在前一天得到裁决结果,应当在次日抗议时限内递交;

16.3.2 如要求重新审理的一方在该日得到裁决结果,应当在接到裁决结果后 15 分钟内递交。

16.4 在最后一个场地赛竞赛日,以抗议委员会的决定为依据的补偿申请应在该决定公告后 15 分钟提出。此条更改

RRS62.2。

16.5 标注[NP]的航行细则,选手不得以违反该细则为理由提出抗议和要求补偿,此条更改 RRS60.1(a)。

16.6 一条要针对竞赛中一个事件提出抗议或要求补偿的船,除完成规则 61.1 中规定的步骤外(展示红旗,直至到达终点,呼

喊 PROTEST),还需在完成比赛通过终点线时立即通过 VHF72 通知竞委会。

17. 计分方法

17.1 帆船竞赛计分采用 RRS 附录 A 中的低分计分法。

17.2 完成一轮比赛本次司南杯大帆船赛成绩有效。场地赛是离岸赛的资格赛,每个组别单独记成绩。

17.3 各船根据 IRC 让分系数将竞赛用时换算为修正时间,来确定排名。赛场计时以 GPS 时间为准。

17.4 场地赛成绩,当完成 1—4 轮比赛时全部得分计入场地赛总成绩;完成 5 轮比赛时,各船去除 1 轮最差成绩计场地赛总

成绩。此处更改 RRS A2。

17.5 离岸赛各赛段中,各船的排名依据修正时间得出。司南杯离岸赛总成绩,为所有赛队以两个离岸赛段总用时依据 IRC

让分系数换算修正时间,确定总排名。有 FPA 的赛队位于其它赛队之后,均有 FPA 的赛队之间则依据两场离岸赛排名得分

依 RRS 附录 A 确定相互排序。

17.6 离岸赛的冲线奖由该段比赛最短用时船队获得。冲线纪录奖由全程用时最短船队获得。

18. 安全规定 [DP][NP]

18.1 参赛船只离岸前与回港后,在抗议时限前,须由船长在竞委会设在码头的检录处签出和签入,需填写确认当天参赛所

有船员的名单。

18.2 参赛船只到达赛场后,应以右舷通过竞委会信号船尾,展示船号、帆号和全体船员,进行水上签到。参赛船只如退出

比赛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竞赛委员会。

18.3 参赛船只应遵守鸿洲游艇会码头管理及进出港规定程序以保证安全。

18.4 离岸赛参赛船只除救生筏外,不应携带非救生专用的橡皮艇。

18.5 离岸赛中,如在避免与商船渔网等相撞、船只处于危险情况脱困、人员落水救援时,可以通过启动推进器来避免危险

和拯救伤者。船只不应从中明显获益。船只应在航海日志中记录整个事件过程,并及时通报给竞委会其开启推进器、停止

推进器的时间和方位点变化等信息,竞赛委员会将对其完赛时间以 20 分钟为单位加时修正。

19. 更换船员或器材[DP]

19.1 报到结束后,更换选手需事先得到组委会、抗议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的书面同意。

19.2 同一船队场地赛与离岸赛不能更换赛船。更换损坏或丢失的器材装备需事先得到技术委员会的授权。书面的器材更换

请求需第一时间送达技术委员会。

19.3 离岸赛中,所有参赛队员均应为报名参加场地赛的船员。如因健康或其它原因需更换队员,则每支参赛队至少有 80%

数量的船员必须参加过同一队伍的场地赛,并且所有人员必须达到竞赛通知对参加离岸赛人员的要求,并须符合航行细则

19.1 的要求。否则,该船失去参加离岸赛资格,其空缺由场地赛同组别的其他赛队递补。

20. 器材审核、发动机管理和航行记录提交[DP][NP]

20.1 技术委员会将在各船报到后审核竞赛通知中所规定的器材完备和安全要求;竞赛期间,一条船或一件器材会被随时检

查以符合竞赛通知和航行细则。

20.2 如果在水上更换损坏或丢失的器材,上岸后尽早通知技术委员会予以丈量认证。如替换器材不符合船只 IRC 证书要求,

技术委员会将依据规则 60.4 抗议该船。

20.3 在场地赛时,起航程序开始预告信号发出后,各船应关闭发动机、发电机,锁止推进器,直至比赛结束、放弃、推迟。

自行安装在发动机舱变速箱控制开关附近的行车记录仪之音像记录可以作为辅助证据。

20.4 在离岸赛时,所有开启和关闭发动机、发电机、推进器的事件时间、地点、操作人都应书面记录在航海日志中,并在

赛后提交航海日志副本和船载 GPS 轨迹原始记录文件副本给竞委会备案,原始记录需保留备查。各参赛队、技术委员会、

抗议委员会、竞赛委员会有权在竞赛办公室查阅其他船只的记录。

21.识别标记和广告 [DP][NP]

21.1 组委会将为船队提供船号分别粘贴在船首两边醒目位置。

21.2 要求携带赛事广告的船只应根据组委会的说明粘贴所提供的材料

22.官方船只

仲裁船 ----- 白底“J”字旗;

裁判船 ------白底“RC”字母旗;

媒体船\贵宾船------ 绿底”MEDIA"字母旗

医疗船---白底绿“+”旗

23. 辅助船 [NP]

23.1 在当日第一组竞赛准备信号发出后,所有非参赛船只均应离开竞赛区域,处于竞赛区域外侧 100 米。

不得干扰任何参赛船。直到所有船只比赛结束或是竞委会发出了推迟、全招或放弃信号。

23.2 所有辅助船应有清晰的船只归属标示和组委会提供的标识。

24. 垃圾排放 [DP][NP]

不得向水中和西沙群岛倾倒、留存任何非生物垃圾。

25. 吊船限制 [DP][NP]

在整个赛事期间,所有龙骨船不得吊离水,除非事先获得竞委会的书面批准。

26. 潜水装备和塑料池 [DP][NP]

在赛事第一场比赛开始后直到整个赛事结束期间,潜水呼吸器和塑料池及类似装备不允许在船旁使用,除非为排除故障,

应事先通知竞委会,获得许可;如为紧急避险,须时候书面报告事件过程,并在航行日志记录。

27. 无线电通讯 [DP][NP]

27.1 除非紧急情况和依照竞委会指令,在比赛中一条船不应发送无线信号,也不能接收非其它所有船都能接收的无线通信。

此项规定也适用于移动电话和卫星电话。

27.2 本次比赛竞委会通讯联络 VHF72 频道,备用 VHF82A 频道,离岸赛全程守听 VHF16 频道。

27.3 离岸赛中竞委会要求:每四个小时,各参赛船依次回复竞委会通过 VHF72/卫星电话进行的轮询通信,各船通报自己

的船位(经纬度,精确到分)、航向航速舷风和人员状况, 竞委会同时将广播气象信息。轮询依照船首号顺序进行。如果

一条船在某次轮训通讯时刻前 2 小时内与竞委会通报过船只通过某个标门时的状态,则竞委会将在该次轮询中跳过该船。

与竞委会保持通讯联络是参赛船的义务。任何因为与竞委会失去联系而错失信息均不能作为要求补偿的理由。

27.4 在任何比赛启航前后期间,竞赛委员会可能在 VHF72 频道广播信息给所有参赛者,作为规则规定方式的补充。内容包

括比赛延迟、航线选择、被召回的船只或全体召回、重新布标、变更浮标、缩短航线或取消一轮比赛。未能听到竞赛委员

会无线电通讯的参赛者不得以此要求补偿。这改变了规则 62.1(a)。

27.5 参赛队有义务保证组委会安装在船上的轨迹追踪系统得到良好的保护和在竞赛时正常开启。

28. 奖项

28.1 场地赛各组前三名获得奖杯。

28.2 离岸赛所有参赛队以完成离岸赛总用时依照 IRC 系数修正排名的前三名,获得司南杯冠亚季军。

28.3 离岸赛设去程、回程两个赛段冲线奖,由最短用时的船只获得。

28.4 离岸赛总用时最短船队获颁纪录奖。

28.5 组委会有权设定其它奖项。

29. 责任声明

29.1 参加赛事的参赛者完全自担风险。参见规则 4,参赛决定。组织机构及其所有成员对赛前、赛时或赛后的任何装备损

坏或个人受伤 或死亡不承担任何责任。

29.2 参赛者在赛前应该签署组委会要求的《免责声明书》。参加离岸赛的船队还须签署附录 E、F。

30.保险

每条参赛船和船员应备有符合竞赛规程所规定的保险标准。

竞赛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8 日

附录 A: 场地赛赛场示意图

附录 B:司南杯三沙折返点--晋卿岛示意图

附录 C:场地赛航线

附录 D: 离岸赛航线

附录 E:责任声明

【所有附录请下载完整版的航行细则仔细查阅】

2019司南杯大帆船赛
航|行
细|则

【温馨提示:4月16日为船队报到时间,4月17日-4月18日为船只检查\丈量时间】


2019司南杯完整版航行细则下载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TryaT0F3jTjf2zW8zYF1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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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有[DP]的细则,表示仲裁委员会可以对违反该规则的船队处以低于 DSQ 的处罚。标有[NP]的细则,表示

船只不能以违反该细则为由抗议他船。

1.规则

1.1 国际帆船竞赛规则(RRS)中所定义的规则,并包括:

1.2 世界帆联 (WS)离岸赛条例(OSR);

1.3 自日落至日出时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定(IRPCAS),并替代 RRS 第二章;

1.4 IRC 规则第 1,2 及 3 部(IRC-C)让分系数;

1.5 如本航行细则与竞赛通知对同一事项有差异,以本航行细则及其补充修改为准,此处更改 RRS63.7;

1.6 如果规则文字有歧义时以英文优先。

2.参赛者通知

2.1 参赛者通知将张贴在竞赛委员会设立的官方公告栏上。官方公告栏位于赛事办公室旁。

2.2 竞赛委员会关于比赛的所有官方文字信息以官方公告栏上公布为准,其它辅助发布途径的信息仅作参考。

3.航行细则的更改

3.1 航行细则的更改将于生效的当天起航预告信号之前 60 分钟公告。如有必要在水上对航行细则进行口头变更 ,则:场地

赛中,在起航预告信号前 10 分钟在竞赛委员会信号船上升起国际代码"L"旗并伴随一声音响,同时通过 VHF 对讲机向参赛

帆船通告航行细则的更改内容;离岸赛中,在变更生效前 30 分钟由竞委会通过 VHF 发布。

3.2 竞赛日程的变化,将在其生效的前一天 20:00 之前公告。

4.岸上信号

4.1 下水码头附近的旗杆上展示岸上信号, 离岸赛外海岸上信号位于锚地中竞委会信号船上。

4.2 岸上展示"AP"旗时 ,RRS"竞赛信号 AP"中的"1 分钟"改为 不少于 “ 60 分钟"。

5.竞赛日程

5.1 竞赛日程

4 月 16日 0900-1600 报到

4 月17日-4月 18 日 0900-1800 报到\船只检查\丈量

1300-1500 练习赛

1600-1730 船长会和安全讲座

1900-2100 开幕式

4 月 19 日 1000 场地赛当日首轮预告信号

1700 不再发出预告信号

4 月 20 日 1000 场地赛当日首轮预告信号

1700 不再发出预告信号

4 月 21 日 1000 场地赛当日首轮预告信号

1300 不再发出预告信号

1500-1800 离岸赛安全检查

1700-1800 离岸赛船长会

1900-2100 场地赛颁奖晚会

4 月 22 日 0900 离岸赛离泊和去程航段起航

4 月 23 日 全天 抵达晋卿岛

4 月 24 日 全天 晋卿岛

4 月 25 日 0900 离岸赛回程赛段开始

4 月 26 日 1200-1600 到达三亚

1900-2130 颁奖典礼

5.2 比赛计划:三亚场地赛计划进行 5 轮。

5.3 场地赛每天第一轮的预告信号在 1000 发出。

5.4 为提醒船只竞赛即将开始,将在预告信号前至少 5 分钟展示橙色起航线旗,并伴随一声音响。

5.5 4 月 20-21 日,0830 召开船长会,地点在岸上旗杆处。

6. 级别旗

6.1 场地赛中,所有参赛船按照 IRC 系数分为 4 个组:IRC1 竞赛组,IRC2 竞赛巡航组,IRC3 巡航组,IRC4 休闲巡航组。

此处更改竞赛通知八.1。

IRC 1:粉色底 A 字旗

IRC 2:黄色底 B 字旗

IRC 3:紫色底 C 字旗

IRC 4:绿色底 D 字旗

6.2 场地赛 IRC1-4 每组中,通过技术委员会进行的离岸赛人员核查和船只安全检查的前 3 名船队获得参加离岸赛的资格。

6.3 离岸赛队为一组,级别旗为白底司南杯赛会旗。

7. 竞赛区域

7.1 三亚场地赛中心参考点,参见附件 A。

7.2 离岸赛区域为三亚场地赛中心点附近至三沙晋卿岛附近水域。参见附件 B。

8. 竞赛航线

8.1 场地赛航线见附件 C, 左舷绕标。

8.2 场地赛时竞赛委员会将在预告信号发出之前,在信号船白板上标出迎风标(1 标)的大致罗盘方位,并用 ICF 数字旗提

示将要行驶的航线。

8.3 离岸赛赛船依次通过组委会设立的坐标点与西侧标点的门区(坐标门);

各坐标点及航线示意图见附件 D: 各船通过坐标门后自行记录通过时间,并通过 VHF 船台或卫星电话通报竞委会,并在到

达终点后将文字记录提交竞委会。

8.4 离岸赛各船通过各个坐标门时在应在门两端之间的水域以从上一个坐标门来的方向通过,代表其航迹的一条线在拉紧

后应:三亚-三沙赛段时,左舷通过坐标门的东端,右舷通过同一坐标门的西端;三沙-三亚赛段时,左舷通过坐标门的西

端,右舷通过同一坐标门的东端。

9. 标志

9.1 场地赛航线标志 1,2,3 为:约 1.5 米高的橙色三角形充气浮标。

9.2 细则 12.1 中所提及的新标志为橙红色圆柱浮标。

9.3 场地赛起点标志为位于右舷的竞委会信号船与位于左舷的竞委会裁判艇。终点标志为展示蓝旗的竞委会船只,以及另

一侧水中漂浮的橙红色圆柱浮标。

9.4 发出信号改变下一航段的竞委会船只,如细则 12.2 中所述,是一个标志。

10. 禁止障碍区域 [DP]

10.1 商船航道只能垂直穿越,不得在其中持续航行。

10.2 晋卿岛附近岛屿、潮间带为禁止区,除在竞委会船只引导下,帆船和机动船不得驶入。

10.3 任何时候,包括非比赛的时候,帆船应小心避免与商用船只(包括拖网渔船)作近距离行驶。为此,所有航行中总长

度超过 40 米的商船(对于拖船及拖网渔船,这个长度是从拖船的船头到被拖船的船尾及渔网尾部距离),商船周边设有

“行驶禁区”(详列如下)。此“行驶禁区”列为障碍物。在外海航行时,“行驶禁区”指:

商船的前方 200 米或商船的两倍长度(以较长为准),拖船则为 100 米;

商船的左右方 100 米或商船的两倍宽(以较宽为准);

商船后方 50 米。

11 起航

11.1 场地赛按照 RRS26 起航,预告信号在起航信号前 5 分钟发出。竞赛委员会将通过 VHF 72 向船队通报预告信号发出的

时间和组别。启航信号发出后,竞委会将通过 VHF72 通报抢航的船只船首号。未能及时收到广播不能作为要求补偿依据。

此处更改规则 62。

11.2 场地赛起航线为右侧发出起航信号的竞赛委员会信号船(RC)上的橙色旗旗杆与左侧竞委会裁判艇上橙色旗杆之间的

连线。

11.3 起航顺序以预告信号时展示的级别旗为准,竞委会有可能合并级别起航。未开始起航程序组别的船只应避开起航准备

区。[NP]

11.4 场地赛参赛船只如果在起航信号发出后 4 分钟还未起航,将被记录为“DNS”,无需审理。此处修改了规则 A4。

11.5 被全部召回的级别要轮候至其它各级别完成启航后才会重新开始启航程序。降下代一旗后一分钟发出下一启航级别的

预告信号。被全体召回的级别,其预告信号将在最后一个级别的启航信号后发出。此处更改 RRS 29.2。

11.6 离岸赛起航方式为纬度线起航,起航线为位于起航准备区右侧的信号船上橙色旗杆向左侧同纬度 500 米以内。预告信

号于 3 分钟发出,准备信号于起航信号前 2 分钟发出,此处更改规则 26。

12. 改变航线与缩短航程

12.1 场地赛时,为改变下一航段,竞委会将布设一个新的标志(或是移动终点线),并尽早移走原有标志。当在后续改变

航段中,新标志需被替换,将换回原标志。

12.2 改变下一航段时,竞委会裁判船上展示国际代码 C 旗(ICF "C“)并同时展示新的罗经方位,伴以连续的音响,表示下

一标志将被移动到新的大致方位。参赛帆船需从展示本信号的裁判船与标志间通过,左舷通过标志,右舷通过竞委会船只。

此处更改规则 28。

12.3 场地赛时,在竞委会船只上展示的国际代码 S 旗(ICF "S")旗杆与 附近的航线标志之间是缩短航程的终点线,参赛帆

船应从上一个标志驶来的方向通过终点线。

12.4 离岸赛时,竞委会可能在某个坐标门处缩短航程,则该坐标门即为新的终点线。同时如果去程时竞委会通知在缩短去

程航程的同时开始返回航程,则在该门标通过终点的船只绕过门标任一一端,同时开始回程赛段。到达该门标的时间同时

也是回程赛段的起航时间。

13. 终点线

13.1 场地赛终点线为展示蓝旗的竞赛委员会船(RC)上的橙色旗旗杆和另一侧红色浮标航线一侧的连线。

13.2 离岸赛三沙终点线:晋卿岛上观海亭与琛航岛天线塔之间的连线,从上一坐标门方向通过。

离岸赛鸿洲游艇会终点线:东岛与鹿回头岭之间水域,见附录 D。

13.3 各船通过终点线后自行记录通过时间并保留 GPS 航迹以备审核。[DP]

14.惩罚

14.1 更改规则 44.1,两圈惩罚更改为一圈惩罚,包括 1 个迎风换舷和 1 个顺风换舷。

14.2 在场地预赛中,仲裁可以依照如下描述的水上判罚程序:

14.2.1 参赛船抗议和自罚解脱 竞赛时,一条船可以抗议另一条船违反规则第二章,或规则 31。尽管

如此,一条船只有自己参与事件才能抗议另一条船违反规则第二章。为此,她应呼喊“抗议”,同时立即

展示红旗。在另一条船立即自愿或是根据仲裁的决定执行了惩罚之时,她应马上降下红旗。如果没有船

执行惩罚或是仲裁没有给出裁决,她可以按照细则 16.6 提出抗议。

14.2.2 水上判罚程序

14.2.2.1 当仲裁观察到违反竞赛规则第二章和规则 31 的事件时,仲裁将鸣哨并举红旗。

14.2.2.2 当该事件中的一条船立即执行细则 14.1 中描述的一圈惩罚,仲裁将不再处罚。

14.2.2.3 如果没有任何一条船执行自罚或是仲裁根据细则 14.2.2.6 给出的惩罚,仲裁可能会鸣哨,用

红旗指向被判罚的船只,给予规则 44.1 两圈惩罚。

14.2.2.4 被判罚的船应马上避开其她船只,执行惩罚。

14.2.2.5 当有船展示红旗抗议另一条船,而仲裁看到事件并确信没有船犯规时,仲裁将展示绿旗,判

决表明没有惩罚。

14.2.2.6 仲裁可以直接判罚一条船。当该船:

14.2.2.6.1 违反规则 31,不执行自罚;

14.2.2.6.2 违反规则 42,49;

14.2.2.6.3 执行完惩罚后仍然明显获益;

14.2.2.6.4 故意违反规则;

14.2.2.6.5 违反体育精神。

14.2.3 其它惩罚信号

14.2.3.1 如果被仲裁判罚的船没有执行惩罚,仲裁将再次给予细则14.2.2.3 判罚,该船应立即执行两

圈惩罚。

14.2.3.2 如果一条船在第二个信号后没有执行惩罚,她将被判该轮比赛 DSQ,并应立即离开赛场区域。

仲裁将挥舞黑旗并指向该船,来表明这是取消比赛资格的判罚。该船还将面临规则 69(不正当行

为)的审理。

14.2.4 要求补偿 参赛队不能因仲裁在水上给出判决或是没有给出判决要求补偿。

14.3 由竞委会、抗议委员会直接给予的判罚 DPI:

14.3.1 违反 SI 4.3, 由竞委会直接给予该船在该轮比赛完赛时间对每人次违反,加时 10%的惩罚。

14.3.2 违反其它标有[DP]的细则,抗议委员会和竞赛委员会直接对该帆船在该轮离岸赛比赛的完成时

间处以加时 10%的处罚,或其最近的一轮场地比赛处以加一分的处罚,无需审理。

15 时间限制

15.1 场地赛每轮目标时间为 90 分钟。未能达到目标时间不能作为要求补偿的理由。此处更改规则 62.1(a)。

15.2 场地赛各启航组第二条帆船行驶航线并到达终点 20 分钟后未能到达终点的船只, 竞委会可以依据其航行进度直接给予

排名,位于已经到达终点的船队之后。此处更改规则 35,A4 和 A5。

15.3 离岸赛第二条帆船到达终点(或缩短航程的某个坐标门新终点)6 小时后,未到达终点的船只将由竞赛委员会依据其

酌情决断权,根据该船所在方位点,直接给予比赛排名,记为 FPA(给予完赛排名),无需审理。此处更改规则 35,A4 和

A5。

16. 抗议和要求补偿

16.1 抗议时限

16.1.1 场地赛受理抗议时限:由最后一个组别最后一条帆船到达终点 60 分钟内或竞赛委员会展示今天没有竞赛信号时 60

分钟内,以最迟的为限。受理抗议时限将在官方公告栏上公布。

16.1.2 离岸赛受理抗议时限为:抗议方到达终点或靠泊后 60 分钟内,以晚者为限。

16.2 抗议方递交抗议表后 30 分钟内,仲裁将贴出审理公告,按期审理。离岸赛的抗议审理安排将由抗议委员会通知抗议

双方。

16.3 在最后一个场地赛竞赛日重新审理的要求可以在下列时限内递交:

16.3.1 如要求重新审理的一方在前一天得到裁决结果,应当在次日抗议时限内递交;

16.3.2 如要求重新审理的一方在该日得到裁决结果,应当在接到裁决结果后 15 分钟内递交。

16.4 在最后一个场地赛竞赛日,以抗议委员会的决定为依据的补偿申请应在该决定公告后 15 分钟提出。此条更改

RRS62.2。

16.5 标注[NP]的航行细则,选手不得以违反该细则为理由提出抗议和要求补偿,此条更改 RRS60.1(a)。

16.6 一条要针对竞赛中一个事件提出抗议或要求补偿的船,除完成规则 61.1 中规定的步骤外(展示红旗,直至到达终点,呼

喊 PROTEST),还需在完成比赛通过终点线时立即通过 VHF72 通知竞委会。

17. 计分方法

17.1 帆船竞赛计分采用 RRS 附录 A 中的低分计分法。

17.2 完成一轮比赛本次司南杯大帆船赛成绩有效。场地赛是离岸赛的资格赛,每个组别单独记成绩。

17.3 各船根据 IRC 让分系数将竞赛用时换算为修正时间,来确定排名。赛场计时以 GPS 时间为准。

17.4 场地赛成绩,当完成 1—4 轮比赛时全部得分计入场地赛总成绩;完成 5 轮比赛时,各船去除 1 轮最差成绩计场地赛总

成绩。此处更改 RRS A2。

17.5 离岸赛各赛段中,各船的排名依据修正时间得出。司南杯离岸赛总成绩,为所有赛队以两个离岸赛段总用时依据 IRC

让分系数换算修正时间,确定总排名。有 FPA 的赛队位于其它赛队之后,均有 FPA 的赛队之间则依据两场离岸赛排名得分

依 RRS 附录 A 确定相互排序。

17.6 离岸赛的冲线奖由该段比赛最短用时船队获得。冲线纪录奖由全程用时最短船队获得。

18. 安全规定 [DP][NP]

18.1 参赛船只离岸前与回港后,在抗议时限前,须由船长在竞委会设在码头的检录处签出和签入,需填写确认当天参赛所

有船员的名单。

18.2 参赛船只到达赛场后,应以右舷通过竞委会信号船尾,展示船号、帆号和全体船员,进行水上签到。参赛船只如退出

比赛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竞赛委员会。

18.3 参赛船只应遵守鸿洲游艇会码头管理及进出港规定程序以保证安全。

18.4 离岸赛参赛船只除救生筏外,不应携带非救生专用的橡皮艇。

18.5 离岸赛中,如在避免与商船渔网等相撞、船只处于危险情况脱困、人员落水救援时,可以通过启动推进器来避免危险

和拯救伤者。船只不应从中明显获益。船只应在航海日志中记录整个事件过程,并及时通报给竞委会其开启推进器、停止

推进器的时间和方位点变化等信息,竞赛委员会将对其完赛时间以 20 分钟为单位加时修正。

19. 更换船员或器材[DP]

19.1 报到结束后,更换选手需事先得到组委会、抗议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的书面同意。

19.2 同一船队场地赛与离岸赛不能更换赛船。更换损坏或丢失的器材装备需事先得到技术委员会的授权。书面的器材更换

请求需第一时间送达技术委员会。

19.3 离岸赛中,所有参赛队员均应为报名参加场地赛的船员。如因健康或其它原因需更换队员,则每支参赛队至少有 80%

数量的船员必须参加过同一队伍的场地赛,并且所有人员必须达到竞赛通知对参加离岸赛人员的要求,并须符合航行细则

19.1 的要求。否则,该船失去参加离岸赛资格,其空缺由场地赛同组别的其他赛队递补。

20. 器材审核、发动机管理和航行记录提交[DP][NP]

20.1 技术委员会将在各船报到后审核竞赛通知中所规定的器材完备和安全要求;竞赛期间,一条船或一件器材会被随时检

查以符合竞赛通知和航行细则。

20.2 如果在水上更换损坏或丢失的器材,上岸后尽早通知技术委员会予以丈量认证。如替换器材不符合船只 IRC 证书要求,

技术委员会将依据规则 60.4 抗议该船。

20.3 在场地赛时,起航程序开始预告信号发出后,各船应关闭发动机、发电机,锁止推进器,直至比赛结束、放弃、推迟。

自行安装在发动机舱变速箱控制开关附近的行车记录仪之音像记录可以作为辅助证据。

20.4 在离岸赛时,所有开启和关闭发动机、发电机、推进器的事件时间、地点、操作人都应书面记录在航海日志中,并在

赛后提交航海日志副本和船载 GPS 轨迹原始记录文件副本给竞委会备案,原始记录需保留备查。各参赛队、技术委员会、

抗议委员会、竞赛委员会有权在竞赛办公室查阅其他船只的记录。

21.识别标记和广告 [DP][NP]

21.1 组委会将为船队提供船号分别粘贴在船首两边醒目位置。

21.2 要求携带赛事广告的船只应根据组委会的说明粘贴所提供的材料

22.官方船只

仲裁船 ----- 白底“J”字旗;

裁判船 ------白底“RC”字母旗;

媒体船\贵宾船------ 绿底”MEDIA"字母旗

医疗船---白底绿“+”旗

23. 辅助船 [NP]

23.1 在当日第一组竞赛准备信号发出后,所有非参赛船只均应离开竞赛区域,处于竞赛区域外侧 100 米。

不得干扰任何参赛船。直到所有船只比赛结束或是竞委会发出了推迟、全招或放弃信号。

23.2 所有辅助船应有清晰的船只归属标示和组委会提供的标识。

24. 垃圾排放 [DP][NP]

不得向水中和西沙群岛倾倒、留存任何非生物垃圾。

25. 吊船限制 [DP][NP]

在整个赛事期间,所有龙骨船不得吊离水,除非事先获得竞委会的书面批准。

26. 潜水装备和塑料池 [DP][NP]

在赛事第一场比赛开始后直到整个赛事结束期间,潜水呼吸器和塑料池及类似装备不允许在船旁使用,除非为排除故障,

应事先通知竞委会,获得许可;如为紧急避险,须时候书面报告事件过程,并在航行日志记录。

27. 无线电通讯 [DP][NP]

27.1 除非紧急情况和依照竞委会指令,在比赛中一条船不应发送无线信号,也不能接收非其它所有船都能接收的无线通信。

此项规定也适用于移动电话和卫星电话。

27.2 本次比赛竞委会通讯联络 VHF72 频道,备用 VHF82A 频道,离岸赛全程守听 VHF16 频道。

27.3 离岸赛中竞委会要求:每四个小时,各参赛船依次回复竞委会通过 VHF72/卫星电话进行的轮询通信,各船通报自己

的船位(经纬度,精确到分)、航向航速舷风和人员状况, 竞委会同时将广播气象信息。轮询依照船首号顺序进行。如果

一条船在某次轮训通讯时刻前 2 小时内与竞委会通报过船只通过某个标门时的状态,则竞委会将在该次轮询中跳过该船。

与竞委会保持通讯联络是参赛船的义务。任何因为与竞委会失去联系而错失信息均不能作为要求补偿的理由。

27.4 在任何比赛启航前后期间,竞赛委员会可能在 VHF72 频道广播信息给所有参赛者,作为规则规定方式的补充。内容包

括比赛延迟、航线选择、被召回的船只或全体召回、重新布标、变更浮标、缩短航线或取消一轮比赛。未能听到竞赛委员

会无线电通讯的参赛者不得以此要求补偿。这改变了规则 62.1(a)。

27.5 参赛队有义务保证组委会安装在船上的轨迹追踪系统得到良好的保护和在竞赛时正常开启。

28. 奖项

28.1 场地赛各组前三名获得奖杯。

28.2 离岸赛所有参赛队以完成离岸赛总用时依照 IRC 系数修正排名的前三名,获得司南杯冠亚季军。

28.3 离岸赛设去程、回程两个赛段冲线奖,由最短用时的船只获得。

28.4 离岸赛总用时最短船队获颁纪录奖。

28.5 组委会有权设定其它奖项。

29. 责任声明

29.1 参加赛事的参赛者完全自担风险。参见规则 4,参赛决定。组织机构及其所有成员对赛前、赛时或赛后的任何装备损

坏或个人受伤 或死亡不承担任何责任。

29.2 参赛者在赛前应该签署组委会要求的《免责声明书》。参加离岸赛的船队还须签署附录 E、F。

30.保险

每条参赛船和船员应备有符合竞赛规程所规定的保险标准。

竞赛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8 日

附录 A: 场地赛赛场示意图

附录 B:司南杯三沙折返点--晋卿岛示意图

附录 C:场地赛航线

附录 D: 离岸赛航线

附录 E:责任声明

【所有附录请下载完整版的航行细则仔细查阅】

2019司南杯大帆船赛
航|行
细|则

【温馨提示:4月16日为船队报到时间,4月17日-4月18日为船只检查\丈量时间】


2019司南杯完整版航行细则下载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TryaT0F3jTjf2zW8zYF1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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