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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牵驴跋乡野,船侣索骥循旧图--《再济沧海》(69)

来自: 葡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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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面章回介绍过苏格兰造灯塔的史蒂文森家族(再济沧海 59 两世纪航标灯塔,四代人史蒂文森),文中提到家族第四代出了一个体弱多病的奇葩:大作家路易· 史蒂文森,进而看了他写的书《牵驴穿越赛文山脉》(1879)(Travel with a Donkey in the Cévennes )。一百三十多年前路易首开旅行游记的先河,与其说是游记,更像现在的博客,诙谐讽刺的文笔有北京人耍贫嘴的味道,读来让人忍俊不禁。


读者觉得好玩儿,可作者当时心情并不轻松,28岁的路易当时正经历失恋。路易拒绝继承家族传统当工程师,跟老爸妥协去学了法律,好歹通过了律师资格可一天律师也没做过,毕业后跑到法国整天跟一帮艺术家混,留长头发穿奇装异服,过着波西米亚人的生活,老爸怎么也看不上眼。在法国路易爱上了大他十岁带着三个孩子的梵妮,老爸坚决反对。梵妮是个很奇特的女子,她出生在美国南方,十七岁就嫁给了个军人,南北战争后带着孩子千辛万苦去了加州跟丈夫团聚,因不满丈夫花心,独自带着孩子去欧洲学美术,梵妮抽自己卷的烟,会像西部牛仔一般地使枪,她是自由独立的新女性。梵妮看到了路易的文学天赋,鼓励他写作,这对怎么看都不般配的情侣是精神上最亲密的同盟。

1878年梵妮带着孩子回了加州,路易要去美国找她,不愿意求老爸,路易靠写作自己挣钱买船票。赛文山脉是法国古老闭塞的农业腹地,外界对其了解甚少,途步翻山越岭游历这个地区在当时很有冒险精神,路易把他十二天牵驴途步跋涉二百多公里的经历写成游记出了书,攒足了钱,路易没有跟老爸打招呼自己买了张二等舱船票去了纽约,然后换火车横穿美洲大陆到了加州,艰辛的旅行加上缺乏资金差点儿要了路易的命,他羸弱的体格怎能禁得起这么折腾,老爸听说了路易的状况,赶紧电汇一笔款子救急。路易最终跟梵妮结了婚,可惜幸福并不长久,路易病逝时只有四十四岁,但他们在一起生活的十几年是路易创作的黄金时代。

路易一百三十年前牵驴走过的路线现在叫“史蒂文森山径”,编号为GR 70,趁着在法国休航,我跟老公决定追踪路易的足迹沿着GR 70徒步走一段。路易对赛文山脉根本不熟悉,为了应付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时的露营,路易设计了世界上第一个防水羊皮睡袋,睡袋又大又笨,加上其它物件一个人根本扛不了,路易买了一头驮重的母驴,起名为“谦婷”(Modestine)。《牵驴穿越赛文山脉》中有这样一段:“我的旅行没有目的,是为了旅行而旅行,伟大的事件只有一个:前行”,路易的旅行是为了写书寻找素材的工作,他以一双外人的眼睛去观察当地的风土人情,详细描述一路的风景和遇上的路人,花了大量笔墨讲述他跟不听话的母驴“谦婷”的磨合;而我们的徒走则是健身性质的休闲,是按图索骥去看看路易走过的地方。旅行方式也是旅行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坐飞机还是坐游轮去?途步或者骑行?同一个地方感觉会很不同。


我们的徒走就从路易买驴的那个村子开始,Monastier是一个比较大的中世纪村庄,路易说这个村子的人很关心政治,各个党派在这里都有代表,“谦婷”的卖主是多么舍不得离开他的爱驴。村子是否仍然关心政治我们根本无法了解,只看见这里有不少修复得很好的中世纪建筑,特别是十一世纪罗马风格大教堂很有特色。


第一天健走17公里,这一段路易被“谦婷”搞得气急败坏,无论怎么驱赶,这头母驴就是不好好走路,把路易气得很不绅士,除了用鞭子抽,急了还上拳头打,我看着书都开始心疼那头驴了。我们在路易吃中饭的Goudet村野餐休息,他可真会找地方,这地方太美了,正如书中所形容的,一座城堡俯瞰着明澈的卢瓦尔河,不同的是这座城堡已经被一对巴黎建筑师在废墟基础上重建,这是新与旧的相逢,是传统于现代的结合,建筑给僵固的城堡注入了新的生命。


第二天起点是Ussel村,在这里“谦婷”背上的辎重稀里哗啦地散落在地上,路易急着到湖边露营,就把一部分物件自己扛在肩上,引得过路的农夫善意的嘲笑,路易没有按计划赶到湖边,而是在小村Le-Bouchet-Saint-Nicolas住了店,这家简单粗陋的客栈给了路易赶驴的新武器:钢针棒!从此“谦婷”走得快起来了,可怜的“谦婷”!这天走了20公里。


第三天路过两座美丽的中世纪小城 Pradelles和 Langogne,参观了几个很美的古建筑,走了15公里。有趣的是路易只字不提当地的建筑,他更感兴趣宗教问题,出生于新教徒家庭,路易自己是个无神论者,赛文山脉是法国新教徒聚集的地方,历史上天主教和新教徒之间的宗教迫害,在一百年前影响还很明显,路易在一个天主教修道院借宿了几天,跟修士神父们发生激烈辩论,所有人物路易描写得非常有意思。


路易旅行是在秋天,天气开始变冷,狂风冰雹都遇上了,而我们健走是在八月底,每天都是晌晴白日的大好天。“史蒂文森山径”总共10-12天的路,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只走了三天,以后有机会一定继续,我特别想在Blaymard附近的松林里过上一晚,因为路易在那里露营了一夜。刚在修道院和神父辩论过,又在拥挤的小客栈和六个人挤在一间屋子里,路易不顾一切地在松林里过了一晚,他花了整整一章来描述这个经历,夜空、银河、香烟头的亮光、孤寂……“在野外上帝创造了开放的房屋,这是原始人早已知道的真理,至少我发现了一个新乐趣。在孤寂中飘飘欲仙但稍有缺憾,我希望有个伴侣同享星光,没有言语,无需行动,但彼此触手可及。跟所爱的女人享受野外,这样的男人是所有人中最自由和最完整的了……”。这是路易整本书中写得最美的一段。


2016年9月1日于葡萄牙里斯本。

参与人数 1贝壳 +50 收起 理由
洪运来 + 50 【洪运来】打赏了楼主50个贝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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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运来 来自: 北京
你那边几点钟?咱们半夜一点
2016-9-2 00:57
活着,就是要创造奇迹!
林静 楼主 来自: 葡萄牙
晚上九点,谢谢贝壳
2016-9-2 04:01
也看看这本书
2016-9-2 14:36
寻宝太号 来自: 广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16-9-2 18:27
职业寻宝人,现在需要条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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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面章回介绍过苏格兰造灯塔的史蒂文森家族(再济沧海 59 两世纪航标灯塔,四代人史蒂文森),文中提到家族第四代出了一个体弱多病的奇葩:大作家路易· 史蒂文森,进而看了他写的书《牵驴穿越赛文山脉》(1879)(Travel with a Donkey in the Cévennes )。一百三十多年前路易首开旅行游记的先河,与其说是游记,更像现在的博客,诙谐讽刺的文笔有北京人耍贫嘴的味道,读来让人忍俊不禁。


读者觉得好玩儿,可作者当时心情并不轻松,28岁的路易当时正经历失恋。路易拒绝继承家族传统当工程师,跟老爸妥协去学了法律,好歹通过了律师资格可一天律师也没做过,毕业后跑到法国整天跟一帮艺术家混,留长头发穿奇装异服,过着波西米亚人的生活,老爸怎么也看不上眼。在法国路易爱上了大他十岁带着三个孩子的梵妮,老爸坚决反对。梵妮是个很奇特的女子,她出生在美国南方,十七岁就嫁给了个军人,南北战争后带着孩子千辛万苦去了加州跟丈夫团聚,因不满丈夫花心,独自带着孩子去欧洲学美术,梵妮抽自己卷的烟,会像西部牛仔一般地使枪,她是自由独立的新女性。梵妮看到了路易的文学天赋,鼓励他写作,这对怎么看都不般配的情侣是精神上最亲密的同盟。

1878年梵妮带着孩子回了加州,路易要去美国找她,不愿意求老爸,路易靠写作自己挣钱买船票。赛文山脉是法国古老闭塞的农业腹地,外界对其了解甚少,途步翻山越岭游历这个地区在当时很有冒险精神,路易把他十二天牵驴途步跋涉二百多公里的经历写成游记出了书,攒足了钱,路易没有跟老爸打招呼自己买了张二等舱船票去了纽约,然后换火车横穿美洲大陆到了加州,艰辛的旅行加上缺乏资金差点儿要了路易的命,他羸弱的体格怎能禁得起这么折腾,老爸听说了路易的状况,赶紧电汇一笔款子救急。路易最终跟梵妮结了婚,可惜幸福并不长久,路易病逝时只有四十四岁,但他们在一起生活的十几年是路易创作的黄金时代。

路易一百三十年前牵驴走过的路线现在叫“史蒂文森山径”,编号为GR 70,趁着在法国休航,我跟老公决定追踪路易的足迹沿着GR 70徒步走一段。路易对赛文山脉根本不熟悉,为了应付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时的露营,路易设计了世界上第一个防水羊皮睡袋,睡袋又大又笨,加上其它物件一个人根本扛不了,路易买了一头驮重的母驴,起名为“谦婷”(Modestine)。《牵驴穿越赛文山脉》中有这样一段:“我的旅行没有目的,是为了旅行而旅行,伟大的事件只有一个:前行”,路易的旅行是为了写书寻找素材的工作,他以一双外人的眼睛去观察当地的风土人情,详细描述一路的风景和遇上的路人,花了大量笔墨讲述他跟不听话的母驴“谦婷”的磨合;而我们的徒走则是健身性质的休闲,是按图索骥去看看路易走过的地方。旅行方式也是旅行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坐飞机还是坐游轮去?途步或者骑行?同一个地方感觉会很不同。


我们的徒走就从路易买驴的那个村子开始,Monastier是一个比较大的中世纪村庄,路易说这个村子的人很关心政治,各个党派在这里都有代表,“谦婷”的卖主是多么舍不得离开他的爱驴。村子是否仍然关心政治我们根本无法了解,只看见这里有不少修复得很好的中世纪建筑,特别是十一世纪罗马风格大教堂很有特色。


第一天健走17公里,这一段路易被“谦婷”搞得气急败坏,无论怎么驱赶,这头母驴就是不好好走路,把路易气得很不绅士,除了用鞭子抽,急了还上拳头打,我看着书都开始心疼那头驴了。我们在路易吃中饭的Goudet村野餐休息,他可真会找地方,这地方太美了,正如书中所形容的,一座城堡俯瞰着明澈的卢瓦尔河,不同的是这座城堡已经被一对巴黎建筑师在废墟基础上重建,这是新与旧的相逢,是传统于现代的结合,建筑给僵固的城堡注入了新的生命。


第二天起点是Ussel村,在这里“谦婷”背上的辎重稀里哗啦地散落在地上,路易急着到湖边露营,就把一部分物件自己扛在肩上,引得过路的农夫善意的嘲笑,路易没有按计划赶到湖边,而是在小村Le-Bouchet-Saint-Nicolas住了店,这家简单粗陋的客栈给了路易赶驴的新武器:钢针棒!从此“谦婷”走得快起来了,可怜的“谦婷”!这天走了20公里。


第三天路过两座美丽的中世纪小城 Pradelles和 Langogne,参观了几个很美的古建筑,走了15公里。有趣的是路易只字不提当地的建筑,他更感兴趣宗教问题,出生于新教徒家庭,路易自己是个无神论者,赛文山脉是法国新教徒聚集的地方,历史上天主教和新教徒之间的宗教迫害,在一百年前影响还很明显,路易在一个天主教修道院借宿了几天,跟修士神父们发生激烈辩论,所有人物路易描写得非常有意思。


路易旅行是在秋天,天气开始变冷,狂风冰雹都遇上了,而我们健走是在八月底,每天都是晌晴白日的大好天。“史蒂文森山径”总共10-12天的路,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只走了三天,以后有机会一定继续,我特别想在Blaymard附近的松林里过上一晚,因为路易在那里露营了一夜。刚在修道院和神父辩论过,又在拥挤的小客栈和六个人挤在一间屋子里,路易不顾一切地在松林里过了一晚,他花了整整一章来描述这个经历,夜空、银河、香烟头的亮光、孤寂……“在野外上帝创造了开放的房屋,这是原始人早已知道的真理,至少我发现了一个新乐趣。在孤寂中飘飘欲仙但稍有缺憾,我希望有个伴侣同享星光,没有言语,无需行动,但彼此触手可及。跟所爱的女人享受野外,这样的男人是所有人中最自由和最完整的了……”。这是路易整本书中写得最美的一段。


2016年9月1日于葡萄牙里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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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边几点钟?咱们半夜一点
2016-9-2 00:57
活着,就是要创造奇迹!
晚上九点,谢谢贝壳
2016-9-2 04:01
也看看这本书
2016-9-2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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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 18:27
职业寻宝人,现在需要条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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