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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报道 青岛2015“浩丰”新年杯—双船队赛航行细则

2014-12-25 08:18 · 青岛新年杯帆船赛
来自: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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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5“浩丰”新年杯—双船队赛航行细则
1.
规则
1.1 比赛执行帆船竞赛规则中所定义的规则包括附录D。
1.2 根据规则70.5(a),现场裁判或抗议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不得上诉。
1.3 竞赛执行现场裁决。
1.4 增加规则41(e) :帮助落水船员在落水位置返回船上。
1.5 删除竞赛规则49.2,但防护栏的绳索在所有时间应该是拉紧的。
1.6 规则D2.2(f)修改如下:被现场判罚的船应该进行一圈惩罚。
1.7 规则D2.3 最后一段被替换为:当裁判判罚某船犯规时,该犯规船只进行一圈旋转解脱。若裁判呼喊了判罚圈数,被呼喊的船应按指定的圈数进行转圈惩罚。
1.8 不执行级别规则。选手们应遵守本细则附录B——器材使用规定与器材清单。
1.9 规则14适用于竞赛和非竞赛期间。

2.参赛和资格
2.1各船队须按竞赛通知要求完成报名。
2.2 每只参赛队伍要负责器材完好无损。
2.3 报到后,在没有竞赛委员会许可的情况下,船上的乘员不得更改。
3.运动员通知
3.1 运动员通知将张贴在青岛风帆国际航海俱乐部下水码头的官方公告栏上。
3.2 岸上信号将展示在青岛风帆国际航海俱乐部下水码头的旗杆上。
4.航行细则更改
4.1航行细则的更改将在岸上升起L旗时在公告栏上公告。此更改至少要在预告信
号10分钟前公布。
4.2 在水上更改航行细则时,竞赛委员会将升起L旗并伴随三声音响。现场裁判
会用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参赛船。
5. 船和帆
5.1 使用法伊26英尺帆船。
5.2 船体和帆将于赛前由竞赛委员抽签分配。
5.3 不得使用球帆。
6.竞赛日程与比赛模式
6.1 比赛自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1日。详细比赛日程与配对表示例见附录A。
6.2 该赛事为2对2随机配对的队赛形式。竞赛委员会可以依据天气情况及安全因素随时终止比赛,也可以在比赛期间更改具体比赛模式。参赛选手不得因此要求补偿,本条更改规则60.1(b)和规则62。
6.3 2014年12月31日8:00在中航校3楼会议室进行分组抽签及赛前会议。
6.4 每个竞赛日第一次预告信号时间是11:00。
6.5 根据报到情况,竞赛委员会将最终的比赛对阵表于首个竞赛日的9:30前在公告栏上公告。
6.6 竞赛委员会将于预先信号前在起点信号船上展示比赛轮次与对阵队别。竞赛委员会可以随时调整比赛轮次,可能会将预定的某一轮的比赛移后,此条款不得作为补偿理由。
6.7 最后一个竞赛日,16:30以后将不再发预告信号。
6.8 如本条细则中内容与竞赛规程有冲突,以本细则为准。
7. 竞赛区域与航线
7.1竞赛区域在奥帆中心外港池、内港池或其附近。航线见竞赛通知附录。
7.2起航线是起航船上橙色旗旗杆和左侧浮标的航线一侧间的连线。
7.3 终点线是终点船橙色旗旗杆和左侧浮标的航线一侧间的连线。
7.4 起航标是右侧信号船和左侧橙色锥形浮标。终点标是竞委会船和左侧橙色锥
形浮标。
7.5 航线标志是红色锥形浮标。
7.6 在起航船锚绳的龙骨深度位置可能会挂一个浮球。任何时候参赛船都不得从
此浮球与起航船之间穿越。
8. 器材损坏
8.1 器材损坏或船员受伤时可以立即展示一面白旗或类似物体,尽快通知竞赛委员会。
8.2 比赛之前参赛船员有责任检查器材确保器材的完好。
8.3 器材损坏时参赛选手应在合理的第一时间向竞赛委员会报告。竞赛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进行器材或者整船更换。
8.4 若器材损坏后继续比赛会增加器材的损坏程度,则该船须立即退出比赛。
8.5 抗议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按规则 D5给予补偿。
8.6 抗议委员有权无限期延迟某轮比赛和宣布每比赛队各获赢一半的成绩。
8.7 器材损坏的维修时间由竞赛委员会决定。
8.8 除规则62.1 (b)的情况外,若未能在允许时间内完成维修不能成为要求补
偿的理由,本条更改规则62。
9. 起航程序
9.1 竞赛将使用下列信号,修改规则26如下:
预告信号
3
一声音响
级别旗升起
准备信号
2
一声音响
P旗升起
1分钟
1
一声音响
P旗降下
起航
0
一声音响
级别旗降下
9.2 当有船违反规则29.1。竞赛委员会将于起航后展示X旗不超过1分钟,此处修改规则29.1。竞赛委员会可以通过VHF81通报抢航的船号。
9.3 起航信号后二分钟未起航的船将被记为DNS,不必审理。
10.改变标志
10.1 删除规则33条中(a)(2)条款和(b)条款。
10.2 如果改变下一段航线,竞赛委员会(RC)将移动原有的标志(或终点线)到新的位置。
11.时间限制
每个起航组第一条帆船到达终点后5分钟仍没有到达终点的帆船记录为DNF。
12. 抗议
12.1在非竞赛区域内发生的有关分数及其它事项的抗议或补偿要求可以于当天比赛最后一轮最后一条船到达终点后的30分钟内通知竞赛办公室。而选手应该尽早通知竞赛官。
12.2 抗议委员会可以拒绝对抗议或补偿要求的审理。本条更改规则63.1。
12.3 当现场裁判经过会商后确定某船违反规则14时。可以不通过审理直接给予其所在队每条船计0.5的处罚。审理后的任何判罚都将按照规则D3.1(d)执行。本条更改规则63.1。
12.4 当参赛船违反本细则附录B2.2与2.3时,将判罚该队输掉一轮比赛。本条更改规则63.1。
12.5 如果抗议委员会审理时认定某船的犯规未对比赛结果造成显著影响时,它可以自行做出安排,可能是重赛或不进行任何惩罚。本条更改规则64.1和规则D3.1。

13. 计分
13.1胜出队的船在本轮中各得一分。另一队得零分。
13.2 各轮次成绩相加后,获得分数最高的船胜出,或者是各轮胜出的百分数最高的船胜出。
13.3 参赛队不得无故退赛,如果有队伍中途退出以后的比赛,原配对表中在后续轮次有该队参加的比赛中,剩下的对手船将继续比赛,在该比赛中取得最后一名的队伍输掉该轮比赛,成绩记录为零。弃权队伍后面的成绩计为零。
14. 无线电通讯
组委会将提供VHF对讲机供船队借用,需缴1000元RMB/台押金。该对讲机在竞赛期间仅可以守听。不得主动发出信息,危险或紧急情况除外。
15. 安全
15.1 在水上需要穿救生衣。
15.2 任何没有穿湿式或干式保暖服的参赛者在落水后须立即返回岸边,不得继续
比赛,直至换上干澡的衣物。参赛者可以带一些衣服及时更换。
15.3 船队下水前需要在下水码头处签到通报下水队名和人数,返回时最后一条帆船到达终点后40分钟内上岸在码头处签到。
16. 行为准则
参赛选手应该遵守组委会官方或竞赛官员的合理要求,包括参加官方仪式与活动。选手不得因其行为而给赛事带来不良声誉。违反本条细则的惩罚由抗议委员会酌情裁定,可能会取消其后面的比赛资格,取消其奖金或不退还器材押金。
17. 奖励
总分前6名将获得成绩证书,前三名还将获得如下奖金(税前):
第一名:8000元人民币
第二名:5000元人民币
第三名:4000元人民币


附录A:比赛详细日程与对阵表示例(需要添加)
1419466706.jpeg


附录B:器材使用规定与器材清单

1.总则

所有力求使船只间保持统一性的措施及船只间的差异都不能成为要求补偿的理由。该条更改规则62。

2.禁止的事项及行为
除紧急情况,为防止撞船和受伤,或有裁判指示外,以下事项均被禁止:
2.1所提供器材的任意增减、改动。特别是对控帆索以及其他操控索具的切割与缩短。
2.2有目的性的使用其他器材而不是使用已提供或者特别许可的器材。
2.3未经裁判委员会许可更换任意器材。
2.4以明显可能导致严重事故的方式驾驶船只。
2.5将器材移开其正常位置。
2.6未经事先许可登船。
2.7未交付押金或得到裁判委员会允许前,不得将船只从泊位或者系泊设备上驶离。
2.8未经过竞赛委员会同意而将船拖离水面或清洗水线以下部分的船体表面。
2.9使用无线电通讯(包括手机),报告事故或回应裁判委员会的要求除外。

3.允许的事项及行为
3.1以下器材可携带上船并适当使用:
(a)基本工具,包括刀子、钳子、螺丝刀,但不包括锤子和锯。
(b)胶带
(c)绳子(有弹性的或者其他直径为4mm或者更小的)
(d)风向线材料
(e)笔记本
(f)手表、计时器及手持罗盘
(g)连接环和U型环
(h)搭扣布带

4.以下由器材部门提供的非固定物件,允许全程携带上船,在航行中要处于指定区域。任何缺失都需在每日损坏报告中记录。
帆与航行器材
主帆及一套帆骨
前帆
球帆
一个绞盘手柄
一根球帆杆
两根球帆控帆索
副舵柄

安全装备
每位船员的救生衣

锚具
锚和锚链
锚绳
缆绳和防碰垫
两条缆绳
两个防碰垫

由赛事组委会提供的燃料




附录C:航线示意图
1419466721.png



附录D:参赛器材损坏赔偿参照表

此附录仅为信息指导之用途,不被视为规程或细则部分。以下损坏补偿适用于所有明显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或丢失。

损坏部位
定义
费用
船身
胶衣或覆盖划痕
500元

不需要压层的轻微船身损坏
800元

需要压层的轻微船身损坏
1000元

严重损坏或新的覆盖–维修的全部费用
2000元
甲板
轻微损坏
100元

严重损坏–维修的全部费用
300元

轻微绞盘损坏
500元

严重绞盘损坏–更换的全部费用
3725元
帆的损坏
裂口小于10厘米
300元

裂口大于10厘米小于40厘米
600元

裂口大于40厘米 –维修的全部费用
1000元

帆报废–更换的全部费用
11816元
绞盘把手
丢失
700元
舱底泵
损坏
400元

丢失
100元
缭绳
损坏或丢失 (每根)
300元
甲板装备
损坏或丢失-更换的全部费用
2000元
舱盖
轻微损坏
1000元

严重损坏 -更换的全部费用
2000元
对讲机
丢失
1500元
救生衣
丢失
200元
副舵柄
断裂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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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5“浩丰”新年杯—双船队赛航行细则
1.
规则
1.1 比赛执行帆船竞赛规则中所定义的规则包括附录D。
1.2 根据规则70.5(a),现场裁判或抗议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不得上诉。
1.3 竞赛执行现场裁决。
1.4 增加规则41(e) :帮助落水船员在落水位置返回船上。
1.5 删除竞赛规则49.2,但防护栏的绳索在所有时间应该是拉紧的。
1.6 规则D2.2(f)修改如下:被现场判罚的船应该进行一圈惩罚。
1.7 规则D2.3 最后一段被替换为:当裁判判罚某船犯规时,该犯规船只进行一圈旋转解脱。若裁判呼喊了判罚圈数,被呼喊的船应按指定的圈数进行转圈惩罚。
1.8 不执行级别规则。选手们应遵守本细则附录B——器材使用规定与器材清单。
1.9 规则14适用于竞赛和非竞赛期间。

2.参赛和资格
2.1各船队须按竞赛通知要求完成报名。
2.2 每只参赛队伍要负责器材完好无损。
2.3 报到后,在没有竞赛委员会许可的情况下,船上的乘员不得更改。
3.运动员通知
3.1 运动员通知将张贴在青岛风帆国际航海俱乐部下水码头的官方公告栏上。
3.2 岸上信号将展示在青岛风帆国际航海俱乐部下水码头的旗杆上。
4.航行细则更改
4.1航行细则的更改将在岸上升起L旗时在公告栏上公告。此更改至少要在预告信
号10分钟前公布。
4.2 在水上更改航行细则时,竞赛委员会将升起L旗并伴随三声音响。现场裁判
会用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参赛船。
5. 船和帆
5.1 使用法伊26英尺帆船。
5.2 船体和帆将于赛前由竞赛委员抽签分配。
5.3 不得使用球帆。
6.竞赛日程与比赛模式
6.1 比赛自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1日。详细比赛日程与配对表示例见附录A。
6.2 该赛事为2对2随机配对的队赛形式。竞赛委员会可以依据天气情况及安全因素随时终止比赛,也可以在比赛期间更改具体比赛模式。参赛选手不得因此要求补偿,本条更改规则60.1(b)和规则62。
6.3 2014年12月31日8:00在中航校3楼会议室进行分组抽签及赛前会议。
6.4 每个竞赛日第一次预告信号时间是11:00。
6.5 根据报到情况,竞赛委员会将最终的比赛对阵表于首个竞赛日的9:30前在公告栏上公告。
6.6 竞赛委员会将于预先信号前在起点信号船上展示比赛轮次与对阵队别。竞赛委员会可以随时调整比赛轮次,可能会将预定的某一轮的比赛移后,此条款不得作为补偿理由。
6.7 最后一个竞赛日,16:30以后将不再发预告信号。
6.8 如本条细则中内容与竞赛规程有冲突,以本细则为准。
7. 竞赛区域与航线
7.1竞赛区域在奥帆中心外港池、内港池或其附近。航线见竞赛通知附录。
7.2起航线是起航船上橙色旗旗杆和左侧浮标的航线一侧间的连线。
7.3 终点线是终点船橙色旗旗杆和左侧浮标的航线一侧间的连线。
7.4 起航标是右侧信号船和左侧橙色锥形浮标。终点标是竞委会船和左侧橙色锥
形浮标。
7.5 航线标志是红色锥形浮标。
7.6 在起航船锚绳的龙骨深度位置可能会挂一个浮球。任何时候参赛船都不得从
此浮球与起航船之间穿越。
8. 器材损坏
8.1 器材损坏或船员受伤时可以立即展示一面白旗或类似物体,尽快通知竞赛委员会。
8.2 比赛之前参赛船员有责任检查器材确保器材的完好。
8.3 器材损坏时参赛选手应在合理的第一时间向竞赛委员会报告。竞赛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进行器材或者整船更换。
8.4 若器材损坏后继续比赛会增加器材的损坏程度,则该船须立即退出比赛。
8.5 抗议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按规则 D5给予补偿。
8.6 抗议委员有权无限期延迟某轮比赛和宣布每比赛队各获赢一半的成绩。
8.7 器材损坏的维修时间由竞赛委员会决定。
8.8 除规则62.1 (b)的情况外,若未能在允许时间内完成维修不能成为要求补
偿的理由,本条更改规则62。
9. 起航程序
9.1 竞赛将使用下列信号,修改规则26如下:
预告信号
3
一声音响
级别旗升起
准备信号
2
一声音响
P旗升起
1分钟
1
一声音响
P旗降下
起航
0
一声音响
级别旗降下
9.2 当有船违反规则29.1。竞赛委员会将于起航后展示X旗不超过1分钟,此处修改规则29.1。竞赛委员会可以通过VHF81通报抢航的船号。
9.3 起航信号后二分钟未起航的船将被记为DNS,不必审理。
10.改变标志
10.1 删除规则33条中(a)(2)条款和(b)条款。
10.2 如果改变下一段航线,竞赛委员会(RC)将移动原有的标志(或终点线)到新的位置。
11.时间限制
每个起航组第一条帆船到达终点后5分钟仍没有到达终点的帆船记录为DNF。
12. 抗议
12.1在非竞赛区域内发生的有关分数及其它事项的抗议或补偿要求可以于当天比赛最后一轮最后一条船到达终点后的30分钟内通知竞赛办公室。而选手应该尽早通知竞赛官。
12.2 抗议委员会可以拒绝对抗议或补偿要求的审理。本条更改规则63.1。
12.3 当现场裁判经过会商后确定某船违反规则14时。可以不通过审理直接给予其所在队每条船计0.5的处罚。审理后的任何判罚都将按照规则D3.1(d)执行。本条更改规则63.1。
12.4 当参赛船违反本细则附录B2.2与2.3时,将判罚该队输掉一轮比赛。本条更改规则63.1。
12.5 如果抗议委员会审理时认定某船的犯规未对比赛结果造成显著影响时,它可以自行做出安排,可能是重赛或不进行任何惩罚。本条更改规则64.1和规则D3.1。

13. 计分
13.1胜出队的船在本轮中各得一分。另一队得零分。
13.2 各轮次成绩相加后,获得分数最高的船胜出,或者是各轮胜出的百分数最高的船胜出。
13.3 参赛队不得无故退赛,如果有队伍中途退出以后的比赛,原配对表中在后续轮次有该队参加的比赛中,剩下的对手船将继续比赛,在该比赛中取得最后一名的队伍输掉该轮比赛,成绩记录为零。弃权队伍后面的成绩计为零。
14. 无线电通讯
组委会将提供VHF对讲机供船队借用,需缴1000元RMB/台押金。该对讲机在竞赛期间仅可以守听。不得主动发出信息,危险或紧急情况除外。
15. 安全
15.1 在水上需要穿救生衣。
15.2 任何没有穿湿式或干式保暖服的参赛者在落水后须立即返回岸边,不得继续
比赛,直至换上干澡的衣物。参赛者可以带一些衣服及时更换。
15.3 船队下水前需要在下水码头处签到通报下水队名和人数,返回时最后一条帆船到达终点后40分钟内上岸在码头处签到。
16. 行为准则
参赛选手应该遵守组委会官方或竞赛官员的合理要求,包括参加官方仪式与活动。选手不得因其行为而给赛事带来不良声誉。违反本条细则的惩罚由抗议委员会酌情裁定,可能会取消其后面的比赛资格,取消其奖金或不退还器材押金。
17. 奖励
总分前6名将获得成绩证书,前三名还将获得如下奖金(税前):
第一名:8000元人民币
第二名:5000元人民币
第三名:4000元人民币


附录A:比赛详细日程与对阵表示例(需要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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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器材使用规定与器材清单

1.总则

所有力求使船只间保持统一性的措施及船只间的差异都不能成为要求补偿的理由。该条更改规则62。

2.禁止的事项及行为
除紧急情况,为防止撞船和受伤,或有裁判指示外,以下事项均被禁止:
2.1所提供器材的任意增减、改动。特别是对控帆索以及其他操控索具的切割与缩短。
2.2有目的性的使用其他器材而不是使用已提供或者特别许可的器材。
2.3未经裁判委员会许可更换任意器材。
2.4以明显可能导致严重事故的方式驾驶船只。
2.5将器材移开其正常位置。
2.6未经事先许可登船。
2.7未交付押金或得到裁判委员会允许前,不得将船只从泊位或者系泊设备上驶离。
2.8未经过竞赛委员会同意而将船拖离水面或清洗水线以下部分的船体表面。
2.9使用无线电通讯(包括手机),报告事故或回应裁判委员会的要求除外。

3.允许的事项及行为
3.1以下器材可携带上船并适当使用:
(a)基本工具,包括刀子、钳子、螺丝刀,但不包括锤子和锯。
(b)胶带
(c)绳子(有弹性的或者其他直径为4mm或者更小的)
(d)风向线材料
(e)笔记本
(f)手表、计时器及手持罗盘
(g)连接环和U型环
(h)搭扣布带

4.以下由器材部门提供的非固定物件,允许全程携带上船,在航行中要处于指定区域。任何缺失都需在每日损坏报告中记录。
帆与航行器材
主帆及一套帆骨
前帆
球帆
一个绞盘手柄
一根球帆杆
两根球帆控帆索
副舵柄

安全装备
每位船员的救生衣

锚具
锚和锚链
锚绳
缆绳和防碰垫
两条缆绳
两个防碰垫

由赛事组委会提供的燃料




附录C:航线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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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参赛器材损坏赔偿参照表

此附录仅为信息指导之用途,不被视为规程或细则部分。以下损坏补偿适用于所有明显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或丢失。

损坏部位
定义
费用
船身
胶衣或覆盖划痕
500元

不需要压层的轻微船身损坏
800元

需要压层的轻微船身损坏
1000元

严重损坏或新的覆盖–维修的全部费用
2000元
甲板
轻微损坏
100元

严重损坏–维修的全部费用
300元

轻微绞盘损坏
500元

严重绞盘损坏–更换的全部费用
3725元
帆的损坏
裂口小于10厘米
300元

裂口大于10厘米小于40厘米
600元

裂口大于40厘米 –维修的全部费用
1000元

帆报废–更换的全部费用
11816元
绞盘把手
丢失
700元
舱底泵
损坏
400元

丢失
100元
缭绳
损坏或丢失 (每根)
300元
甲板装备
损坏或丢失-更换的全部费用
2000元
舱盖
轻微损坏
1000元

严重损坏 -更换的全部费用
2000元
对讲机
丢失
1500元
救生衣
丢失
200元
副舵柄
断裂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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